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运用信息化助力医药代表规范化接待,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参与公开接待、日常接待的医药代表需严格履行备案、预约管理要求。未备案、未预约的医药代表一律不予接待。
二、预约联系方式如下:
信息部电子邮箱: cdlyy_xxk@sina.com
医学装备部电子邮箱:cdlyyyizhuangbu@qq.com
药剂科电子邮箱:1507196288@qq.com
广汉分院电子邮箱:21580875@qq.com
资阳分院电子邮箱:602685144@qq.com
后勤保障部:qq2295786248 办公室电话:68769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