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成都市建设南街16号
1.成都市第六人民医院拟采购医院共享设备(共享充电宝、共享轮椅)投放服务,供应商一名。
2.共享充电宝要求:每组不少于12孔。
3.共享轮椅要求:标准尺寸
1.供应商有专人定期对自助项目设备进行检查,及时排除隐患和解除故障,确保正常运行,检查及维护保养、清洁消毒设备,每周巡检设备不少于两次,如有污染及时处理。
2.采购人需要移动自助项目设备位置/区域,需提前通知供应商,供应商须在采购人规定时限内按相关要求予以完成。
3.共享服务设备的安装与验收,供应商负责设备投放、安装与调试。
4.供应商所提供的自助设备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要求,供应商自助设备所提供的服务、物资,应质量合格、满足资质要求。
5.合同期间,供应商维修设备,应当调换不能维修继续使用的设备,确保自助设备正常运行;不得因为设备任何问题影响患者体验感。
1.服务期限:3 年
2.服务地点:沙河院区、东虹院区、金牛院区(待开业后投放)
3.付款方式:每季度按时向医院缴纳电费、水费、清洁费;共享充电宝每组向医院缴纳不低于100元;共享轮椅每辆不低于30元,根据甲方要求进行投放,根据投放数量进行缴纳。
4.供应商设备因质量问题出现的纠纷及维修产生的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与采购人无关。
5.因供应商工作失误损坏采购人的卫生设施设备,由供应商负责修复、更换或赔偿,如造成其他损失(包括政府部门罚款)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
6.共享设备在放置或使用过程中,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四、报名时间及递交文件时间:请有意向的单位于挂网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成都市第六人民医院沙河院区后勤保障部403办公室提交纸质询价资料(需密封)。
五、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赵老师,028-68769616
成都市第六人民医院
2024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