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成都市建设南街16号
成都市第六人民医院欢迎您的加入
你有卓越的工作能力吗?
你有强烈的担当意识吗?
你有开拓创新精神吗?
你想成为众人敬仰的行业精英吗?
请加入我们吧!
成都市第六人民医院是一所集医疗、科研、教学、急救、保健、康复为一体的三级甲等综合医院,位于成都市成华区建设南街16号,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
医院始建于1946年,由外科医生张超昧在成都昭忠祠街创建名为中华外科医院,1951年成都市工人医院在中华医院的原址上正式成立,1958年改名为成都市第一工人医院,1963年正式从昭忠祠街迁往现址—建设路南街,1984年改名为成都市第六人民医院。曾先后获得四川省十佳城市医院,成都市精神文明单位,成都市模范单位,成都市诚信示范医院,四川省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同时也是西南医科大学、遵义医学院、成都医学院等多所医科大学的非直管附属医院或教学医院。
现有职工1118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1033人,博士11人,硕士110人;高级技术职称152人,中级职称273人,省市级学科带头人5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1人,成都市政府特殊津贴1人,四川省突出贡献专家1人。
医院开放床位800张,设置一级科室38个、二级科室18个,目前拥有肝胆外科、神经内科2个省级重点学科、专科,检验科1个市级重点学科及成都市唯一一个眼科中心,拥有成都市六医院“卒中医联体”,国家胸痛中心,检验临床研究实验室。
医院多项科研成果获省、市医学科技进步奖。2017年获省级科技进步奖二等奖1项,市医学科技奖二等奖1项,省医学科技奖三等奖1项,协作获得省医学科技奖二等奖1项。为国家和省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联合基地)、四川省护士规范化培训基地、四川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四川省全科医师转岗培训基地。与 西南医科大学、遵义医学院建立了联合硕士培养点,目前拥有兼职硕士导师 4 名。
拥有美国GE公司Signa Profile/Gold1.5T磁共振、西门子螺旋CT、岛津胃肠机、口腔X射线数字化体层摄像、GE DR以及西门子数字X射线机、ESOL-V体外震波碎石机、欧林巴斯胃十二指肠及结肠、胆道、支气管纤维内镜系统、彩色多普勒诊断仪、全自动生化仪、美国强生超声刀、德国wolf高清腹腔镜手术系统等一大批具有现代高科技水平的大型医疗设备。
心血管病学、消化病学、呼吸病学、肾脏病学、神经病学、内分泌学、全科医学、肿瘤学、血液病学、风湿免疫学、神经外科学、胸心外科学、肝胆外科学、骨科、胃肠外科学、泌尿外科学、儿科学、重症医学、妇产科学、眼科学、耳鼻咽喉科学、急诊医学、麻醉学、康复医学与理疗学、针灸推拿学、皮肤病与性病学、口腔医学、临床检验诊断学、影像医学与核医学、临床药学、病理学等相关专业的特邀专家、首席专家、领军专家、学术专家、学术带头人、业务学术骨干、海内外优秀博士、紧缺专业人才。详见《成都市第六人民医院人才引进管理办法(试行)》。
我院长期欢迎各专业优秀人才加盟,将为各位人才提供施展才华的广阔平台,共谋事业发展!
联系电话:028-84332688
联系人:唐老师、李老师
电子邮箱:1152237239@qq.com
现场报名地点:成都市第六人民医院人力资源部(地址:成都市成华区建设南街16号行政综合楼二楼)
欢迎来电来院咨询报名!
成都市第六人民医院
人才引进管理办法(试行)
为提升医院医疗质量,提高医院可持续性发展,加快我院高水平人才队伍建设步伐,优化人才队伍结构,进一步加大对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特对我院原《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引进的规定》进行修订。
一、人才引进工作原则
(一)根据医院发展目标和规划,依托省级及以上学术科研平台,抢抓国家、省、市、区等人才政策机遇,大力引进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及团队。
(二)坚持党管人才原则,成立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协调落实,人才工作办公室设于人力资源部进行具体组织实施,充分发挥各科室及全院职工在人才引进工作中的作用。
(三)人才引进以统筹规划、重点突出、宁缺毋滥为原则,要求引进人才德才兼备、以身作则、具有较强的团结协作、拼搏奉献精神,具备良好的医德医风。
(四)以优先保证重点学科、优势专科和新建学科需求为首要因素进行人才引进,坚持引进人才与医院学科建设、人才培养需求相结合,坚持领军人才与医院学科科研创新团队建设相结合。
(五)人才引进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权责清晰、严格考核、动态管理的管理制度,重点对引进人才实际工作业绩进行考核,注重对人员稳定性的评价。
二、人才引进条件
(一)第一层次人才(特邀专家)
1.中国科学院院士;
2.中国工程院院士;
3.美国、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发达国家著名学术机构的院士或相当于两院院士的人才;
4.国家“千人计划”顶尖人才与创新团队入选者;
5.国家“万人计划”杰出人才。
符合以上条件者可应聘,海外专家学者不受国内任职限制。
(二)第二层次人才(首席专家)
1.国家“千人计划”创新人才长期项目入选者;
2.国家“万人计划”领军人才入选者;
3.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
4.国家自然基金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
5.国家自然科学、国家技术发明奖或国家科技进步奖一等奖的第一完成人;
(三)第三层次人才(领军专家)
1.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一、二层次入选者或国家级人选;
2.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其他项目入选者;
3.长江学者奖励计划讲座教授和青年学者项目获得者;
4.国家重点学科带头人、国家重点实验室负责人;
5.“973”计划、“863计划”首席科学家,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多家科技支撑计划重大项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际自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国际自然科学基金创新群体项目;
6. 国家自然科学、国家技术发明奖或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奖及以上获得者(排名前三),国家自然科学、国家技术发明奖或国家科技进步奖三等奖(排名第一);
(四)第四层次人才(学术专家)
1.中科院“百人计划”入选者;
2.国家自然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
3.国家自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首席科学家或项目负责人;
4.四川省“千人计划”创新领军人才;
5.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
6.中华医学会等各二级专业(临床学科类)分会副主任委员;
7.国家公认的实用型临床医学专家、具备带领本学科在国内居于领先水平能力的专家。
(五)第五层次人才(学术带头人)
1.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
2.国家卫生计生委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
3.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和省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
4.省“千人计划”入选者(青年人才项目除外);
5.省卫生计生首席专家、领军人才入选者;
6.省部级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一等奖第一完成人;
7.省部级重点实验室负责人;
8.省部级重点学科带头人;
9.中华医学会等各二级专业(临床学科类)分会常委;省医学会各二级专业(临床学科类)分会主任委员;
10.省内公认的实用型临床医学专家、在省内有重要影响力、具备带领本学科在省内居于领先水平能力的专家。
(六)第六层次人才(业务学术骨干)
1.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
2.省卫生计生委(省中医药管理局)学术和技术带头人;
3.作为主编出版医药类国家级规划或行业规划教材;
4.省部级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二等奖及以上第一完成人;
5.从事我院发展急需的临床医学类相关专业,掌握本专业先进的诊疗技术,了解国内外专业发展趋势,且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人员。
(七)第七层次人才(海内外优秀博士)
1.海外知名院校(或科研机构)获得博士学位;
2.“985”高校、“211”高校、中科院等毕业的优秀博士;
3.所学专业为我院发展急需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SCI论文影响因子累计10.0以上、参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省部级课题研究、具有海外留学经历的以上人员,医院将作为重点培养对象,优先引进。
(八)第八层次人才(紧缺专业人才)
1.具有本科及以上学位,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所从事专业经党政联席会认定为我院工作急需的紧缺专业(包括临床专业技术人员、医疗保健人员、管理人员),具有3-5年三级甲等医院相关工作经验。
三、高层次人才专业需求
心血管病学、消化病学、呼吸病学、肾脏病学、神经病学、内分泌学、全科医学、肿瘤学、血液病学、风湿免疫学、神经外科学、胸心外科学、肝胆外科学、骨科、胃肠外科学、泌尿外科学、儿科学、重症医学、妇产科学、眼科学、耳鼻咽喉科学、急诊医学、麻醉学、康复医学与理疗学、针灸推拿学、皮肤病与性病学、口腔医学、临床检验诊断学、影像医学与核医学、临床药学、病理学等相关专业。
四、相关待遇(具体待遇面议)
(一)第一层次人才(特邀专家)
1.首聘期薪酬年薪200-500万元(税前,下同)。
2.医院提供安置补贴80-100万元。
3.聘期内每年提供80-100万元科研配套经费,组成科研团队,从科研条件、科研项目、人员聘用方面给予重点支持。
(二)第二层次人才(首席专家)
1.首聘期薪酬年薪100-200万元。
2.医院提供安置补贴60-80万元。
3.根据不同学科特点和研究计划,医院提供科研启动经费60-80万。
(三)第三层次人才(领军专家)
1.首聘期薪酬年薪80-100万元。
2.医院提供安置补贴40-60万元。
3.根据不同学科特点和研究计划,医院提供科研启动经费50-60万。
(四)第四层次人才(学术专家)
1.首聘期薪酬年薪50-80万元。
2.医院提供安置补贴30-40万元。
3.根据不同学科特点和研究计划,医院提供科研启动经费40-60万。
(五)第五层次人才(学术带头人)
1.首聘期薪酬年薪30-50万元。
2.医院提供安置补贴20-30万元。
3.根据不同学科特点和研究计划,医院提供科研启动经费30-50万。
(六)第六层次人才(业务学术骨干)
1.首聘期薪酬15-30万元
2.医院提供安置补贴15-20万元。
3.提供科研经费20-40万元。
(七)第七层次人才(海内外优秀博士)
1. 根据国家规定提供工资、保险、福利待遇。
2. 医院提供安置补贴5-10万元。
3. 提供科研经费10-20万元。
(八)第八层次人才(紧缺专业人才)
1.根据国家规定提供工资、保险、福利待遇。
2.医院提供安置补贴3-8万元。
3.提供科研经费5-10万元。
人员类别 | 薪酬(万元) | 安置补贴(万元) | 科研经费(万元) |
第一层次人才(特邀专家) | 200-500 | 80-100 | 80-100 |
第二层次人才(首席专家) | 100-200 | 60-80 | 60-80 |
第三层次人才(领军专家) | 80-100 | 40-60 | 50-60 |
第四层次人才(学术专家) | 50-80 | 30-40 | 40-60 |
第五层次人才(学术带头人) | 30-50 | 20-30 | 30-50 |
第六层次人才(业务学术骨干) | 15-30 | 15-20 | 20-40 |
第七层次人才(海内外优秀博士) | 根据国家规定提供工资、保险、福利待遇 | 5-10 | 10-20 |
第八层次人才(紧缺专业人才) | 根据国家规定提供工资、保险、福利待遇 | 3-8 | 5-10 |
最终待遇以签订的《成都市第六人民医院引进人才聘用协议》为准。
五、引进程序
(一)各科室根据医院发展规划和科室学科建设需求,提出人才引进计划报人力资源部审核后,交党政联席会审议;
(二)拟引进人员本人书面申请,填写《成都市第六人民医院人才引进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资料:
1.学历学位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
2.任职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
3.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的论文原件、复印件及SCI论文检索证明原件;学术著作原件;
4.主持的科研项目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
5.所获得奖励的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
6.来院后拟进行的工作计划书。
(三)科室讨论同意签字确认,并征求分管院长意见;
(四)人力资源部审核汇总后,医院组织专家对拟引进人员进行评审和考核,并将评审考核结果报党政联席会讨论;
(五) 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后,医院与拟引进人才签订合同。以正式职工身份引进的人员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以兼职(或客座)身份引进的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签约后由人力资源部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六)人力资源部备案。
六、引进人才的管理
(一)工作规定
1.引进人员与医院签订聘用合同,对服务期限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依法做出约定,第一个聘期原则上为四年;
2.引进人员每年在医院工作时间均按照聘用合同约定的条款执行。
(二)待遇兑现
(三)聘期职责
(四)聘期考核
待遇兑现、聘期职责、聘期考核以最终签订的聘用协议为准。
七、附则
(一)本办法经党政联席会通过次月起执行。
(二)本办法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成都市第六人民医院
2018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