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成都市建设南街16号
成都市第六人民医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财政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成都市管公立医院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成医管办[2010]33号)、《成都市2015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规定》等文件的指导,成都市第六人民医院拟对“1%浓度次氯酸钠溶液(用于根管冲洗消毒灭菌)、眼科清洁湿巾、眼科除螨湿巾、20%柠檬酸消毒液、安尔碘皮肤消毒液60ml、泡腾含氯消毒片、碘伏消毒液500ml/60ml、75%酒精100ml/500ml、过氧乙酸消毒液、诗乐氏500ml、50%柠檬酸、戊二醛消毒液、碱性戊二醛消毒液、95%酒精500ml、84消毒液、松节油(药用原料)、升华硫、冰醋酸(冰乙酸)(药用原料)、氯化钠(药用原料)、硼酸(药用原料)、碳酸氢钠(药用原料)、氧化锌(药用原料)”进行院内公开比选,现向社会公开,欢迎具有资质的有关公司报名。请各公司于近期尽快到医院报名及资质备案,对没有提前报名或资质审查不合格的公司,不得参与相关投标工作。
1. 投标人资格:
具有消毒产品经营资格的生产企业或代理商均可参加投标。
2、投标单位条件及所提供的文件
(1)企业资质
① 经营企业资质:
加盖申报企业原印章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含GSP证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所有资质必须提供正本和副本。
②生产企业及产品资质:
加盖申报企业原印章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所有资质必须提供正本和副本。
若为进口产品,应提供加盖申报企业原印章的《进口医疗器械注册证》(含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进口产品国内总代理的营业执照、对经销商销售授权书复印件、若国内总代理与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中“注册代理”一栏不符,须由生产企业出具特别说明。
如为第一类、第二类消毒产品,必须提供应卫生安全评价报告和备案凭证复印件。其中卫生安全评价报告中的评价资料包括标签(铭牌)、说明书、检验报告结论、国产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进口产品生产国(地区)允许生产销售的证明文件及报关单。第一类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为四年,二类长期有效。
如为原料药品需提供生产厂家营业执照、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再注册批件,如为药用辅料需提供生产厂家营业执照、药品生产许可证、药用辅料申请批件。
(2)生产企业(国内总代理)对经营企业的销售授权书复印件:载明授权销售品种、地域、期限;投标人应持有法人代表授权书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经营企业原印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名);
(3)生产企业(国内总代理)对经营企业的参加本次投标授权书原件;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证明以及与医院合作经历证明优先。
3.报价要求
(1)备齐本通知“资质要求”中的所有相关资质证书及相关资料;
(2)报价清单一试三份,应包括编号、试剂名称、规格及包装、生产企业、供应价、每个测试价等项目,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3)提供同等级医疗机构供货价格发票复印件一份,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4)属国家或省级挂网项目,须提供一份该项目挂网的原始网页的打印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5)说明:请说明所报价格包含的费用情况。例如:是否包含运输、税金、使用中所需配套耗材、售后服务等一切费用;未作说明者,视作报价已包含了所有费用;
(6)规定:报价表与资质证明请分别密封递交;
(7)报价时间:报价文件密封后与资质证明于规定时间报送到成都市成华区建设南街16号成都市第六人民医院门诊中药房,过时不候。封口处盖骑缝章。请在报价文件封面上注明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及所报项目的编号。
4.报名时间:2018年10月16日到2018年10月23日
工作时间:8:00-12:00,下午 2:00-5:30 (节假日不办公);
5. 报名地点:成都市成华区建设南街16号,成都市第六人民医院西药库房
6.联系人:邵老师 林老师
7.联系电话:028-68769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