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成都市建设南街16号
经医院办公会研究决定,为加强医院文化建设,我院将拍摄一部医院形象宣传片、一部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宣教片。现就视频拍摄制作项目相关内容公告如下,欢迎符合条件的公司报名。
比选基本要求
一、影片时长:宣传片10—15分钟,宣教片5—7分钟
二、制作周期:2个月内(含前期策划、剧本创作、拍摄、剪辑、修改)
三、制作要求:结合六医院历史和发展、愿景和使命以及医务人员的情怀和责任、新时期的作为和担当等,凸显成都市六医院昂扬向上、奋斗不息的精神和形象,并具有较强的艺术感染力和良好的传播力。
四、制作费用:宣传片15万以内、宣教片5万元以内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资产运营良好,不存在因借贷、担保等可能影响比选人履行本项目的情况;没有有损其经商声誉的记录,具有良好的经营业绩和提供优质服务的能力。
2、具备较强的影片制作能力,具有三年以内(从2016年)至少三部宣传片拍摄的成功案例,并提供其业绩证明(如与最终用户签订协议),有获奖作品和同类型题材的优先。
3、具有专业的策划、摄像、航拍、编导、后期剪辑、统筹、主持人(中英文配音)等专业人员和设施设备。
六、比选需提供的资料
1、营业执照
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属于“三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企业不用提供)
3、法人委托书原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2016年以来至少三部宣传片拍摄的成功案例,并提供业绩证明。有获奖作品和同类型题材的提供相应证明。
以上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后方为有效。
5、资格要求相关的其他资料
6、报价
七、报名及比选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
1、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月27日下午5点
2、比选时间、地点:2018年11月30日下午2:30;行政楼四楼会议室
3、比选文件要求:比选文件须装订成册并密封,在密封处加盖公章,同时在密封袋上注明比选项目名称。比选文件于比选时交付相关工作人员,未按要求密封、标记的比选文件,工作人员可拒绝接收,并取消比选资格。比选文件如有必须修改时,修改处必须有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的签章。
4、咨询联系方式:
成都市第六人民医院院务部 李老师 电话028—843904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