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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医院党风廉政建设,切实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防控岗位廉政风险,2019年3月,院纪委、纪检监察室根据院党委确定的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求,结合调整后的班子成员工作分工,认真梳理,制定了《2019年院党委及领导干部从严治党主体清单》和《2019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岗位廉洁风险点、风险等级和防控措施》,并在3月26日召开的六届四十六次党委会上审议通过。
本次制定的《2019年院党委及领导干部从严治党主体清单》,就医院党委以及党委书记、院长、纪委书记、分管副院长、总会计师的主体责任,包括工作任务、工作措施、完成时限、责任人等161项责任和任务进行了明确;《2019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岗位廉洁风险点、风险等级和防控措施》重点结合班子分工,量身定做了院长、书记等班子成员的岗位风险点60条,并确定了25个1级风险点和31个2级风险点,制定了对应的防控措施60条。同时,各领导班子成员均进行了签字背书,有力的促进了医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