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成都市建设南街16号
为推进依法治院,规范医院管理,防范法律风险,我院拟就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对律师事务所进行公开比选。
一、报名资质
(一)律师事务所必须具备相关司法部门颁发的执业许可证,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注册律师具有司法部门颁发的律师执业资格证。
(二)成立时间应不少于5年;
(三)在成都市有常驻机构及办公场所,具备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资质条件;
(四)律师事务所拥有的专职律师不少于20人;
(五)有规范、健全的服务质量控制体系和内部管理制度;
(六)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三年内没有违反职业道德和违法执业行为。
(七)具有医疗机构法律服务的经验,熟悉医院工作。
(八)指派的顾问律师需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并能胜任医院行政事务、经济活动、医疗纠纷处置、人事劳动争议等日常法律事务的处理。
二、服务范围
(一)提供法律咨询;
(二)开展法律知识培训;
(三)参加医院重要业务的协商、谈判、调解;
(四)起草、审查、修改医院重大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书;
(五)审查、修改医院重要规范性文件;
(六)为医院重大法律事务提出法律意见与对策,出具《法律意见书》;
(七)为医院准备进行的诉讼、仲裁案件进行法律论证、策划,代理参加诉讼;
(八)提供知识产权保护建议;
(九)提供医院管理及业务需要的政策法规文件资讯。
三、报名资料(均需带原件审查,交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一套):
(一)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
(二)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书(正、副本);
(三)负责人资格证明或授权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及其身份证;
(四)服务的医疗机构名称及案例;
(五)指派的法律顾问律师执业资格证书及其身份证、工作履历。
四、报名方式
请有意向的律师事务所派人到医院办公室报名,截止时间:2015年8月3日,联系人:罗女士,联系电话:028-84390482。
成都市第六人民医院
2015年7月27日